短期租賃
1. 租期3個月以內(含3個月);
2. 設備到期歸還樂租;
3. 租賃費用一次性付清;
4. 若租期結束五個工作日內未歸還設備,則系統默認往后續租一個月,平臺將繼續以相應訂單租賃價格計費,續租時限無上限;
5. 由于退機運輸造成的的設備損壞,由客戶和承運方承擔損失;
6. 剩余租賃時限不單獨折算租金不退還(如租賃期限為3個月,但實際使用僅1個月就退還,剩余的2個月租賃期限,不會單獨按月折算費用退還;如租賃期限為1個月,但實際使用一周就退還,剩余的租賃天數,不會單獨按天折算費用退還)。
隨租隨還
1. 6個月后可隨時退還,承租方無需承擔額外租金違約費用;但若租期未滿12個月,客戶需承擔退機運費;
2. 租期結束且不再續租時,設備需退還給樂租;
3. 若租期結束五個工作日內未歸還設備,系統默認往后續租一個月,將繼續以相應訂單租賃價格計費,續租時限無上限;
4. 由于退機運輸造成的設備損壞,由客戶和承運方承擔損失;
5. 若6個月內退還(即實際租期不足6個月):當實際租期N不足3個月時,樂租將收取額外3個月租金作為隨租隨還服務費;當實際租期N已滿3個月且不足6個月時,樂租將收取額外(6-N)個月的租金作為隨租隨還服務費(即加上服務費共收取6個月的租金),同時客戶需承擔退機運費。